探索依法治校與實踐育人的雙贏模式
http://www.yanjunaudio.com2025年12月17日 09:37教育裝備網
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化,教育領域的法治實踐也在持續(xù)創(chuàng)新。近日,教育部召開全國高校法治工作會議,發(fā)布了“依法治校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江蘇大學“小事不出樓,大事不出校,矛盾不上交”的“學院派”社區(qū)矛盾糾紛調解新范式引發(fā)關注。
據媒體報道,江蘇大學依托“學院派”社區(qū)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室,調動具有專業(yè)知識與服務熱情的法學院師生投身校園一線的法治實踐。教師組建“名師流動調解工作室”提供專業(yè)指導,學生組建“調解雛鷹工作站”開展具體調解,二者合理有序分工,就地處理宿舍矛盾、騎車碰撞、消費者權益受損等常見校園糾紛,有效地提升了調解的成功率和學生的滿意度。
“學院派”模式的成功,在于它精準回應了當前高校治理與教育實踐的多重挑戰(zhàn):一是彌合了學生日益增長的權益意識與現有調解糾紛渠道不足之間的落差;二是破解了法治校園建設從理念到實踐落地的難題;三是打通了法學教育中理論教學與實踐能力培養(yǎng)的壁壘。通過一套機制、一支隊伍,江蘇大學將法治教育與糾紛解決緊密結合起來,構建了一個多方共贏的校園治理生態(tài)。
調解是我國傳統的糾紛解決方式,人民調解更是一項凝結中華民族文化智慧與歷史精神的法律制度。與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相比,人民調解的權威性最弱,但自治性最強,具有其他糾紛解決方式無可比擬的程序便利性和處理靈活性。鄉(xiāng)村的田間炕頭、校園的宿舍操場,都可以成為定分止爭的場所。20世紀60年代浙江諸暨的“楓橋經驗”,強調通過人民調解解決矛盾,最大限度地避免糾紛升級,維護了社會穩(wěn)定。其“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的核心要義,如今被江蘇大學創(chuàng)新性轉化為校園版本——“宿舍走廊成為普法長廊,運動場可化為調解現場”。學生生活一線就是治理的陣地前沿,真正實現了矛盾的“就地解決、源頭治理”。
在校園場域中,每一起調解都是一堂鮮活的法治課。對學生當事人和圍觀者而言,調解過程本身就是生動的普法課堂,讓學生從被動的規(guī)則約束對象轉變?yōu)榉e極的規(guī)則運用主體,在解決切身問題的過程中培養(yǎng)了法治思維。對參與調解的法學院師生而言,這更是一個彌足珍貴的實踐平臺。法學學科具有鮮明的實踐性,而傳統的法學教育模式以講授式的理論教學為主,輔之案例研習、法律診所、模擬法庭等實踐教學內容,容易面臨理論與實踐脫節(jié)、教材與案例脫鉤、實踐教學“表演化”等結構性問題!皩W院派”社區(qū)矛盾糾紛調解新范式,為破解這些問題找到了一條有效路徑。學生在專業(yè)教師的指導下,將法學知識轉化為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解決身邊人、同齡人的問題中體驗法律職業(yè)的責任與擔當。
江蘇大學的實踐突破了傳統校園管理的路徑依賴,將法治思維、專業(yè)資源與基層自治有機結合,創(chuàng)新了學生事務管理方式。其不僅為高校依法治校提供了可復制的范本,蘊含的基層自治、專業(yè)參與、源頭化解等智慧,對更廣泛的社會治理也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
(作者系首都師范大學教育學院講師)
責任編輯:董曉娟
本文鏈接:TOP↑











首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