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
http://www.yanjunaudio.com2019年01月21日 10:46教育装备网
浙教办高教〔2019〕5号
各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5〕47号)和《关于遴选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08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和网站公示,确定浙江科技学院等10所高校作为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试点示范学校建设周期为五年,实行中期动态调整,建设成效不明显、不达标的将退出示范校。其他学校在推进应用型建设方面力度大、成绩显著的,可增补为示范学校。希望各试点示范学校认真落实试点方案,从学校实际出发,按照示范标准,积极探索加快应用型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董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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